问题 | 未签署未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未签署未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未签署未履行的合同属于未成立的合同,而未成立的合同的是不需要讨论合同的效力的。因为合同成立是讨论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而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共同确认签署合同的行为则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所以,未签署未履行的合同是无效的未成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合同诉讼期限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合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无效合同与不成立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与不成立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无效内容不合法,合同不成立形式不合法; 2.合同无效合同已订立,合同不成立双方当事人仍属缔约关系; 3.合同无效该合同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之间并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 4.法律对合同无效采取绝对不保护原则,对合同不成立规定了部分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袁立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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