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是不需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属于离婚双方对离婚事项的协商和处置,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局盖章,但是如果双方想到民政局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需要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据此,离婚协议并不需要民政局盖章,只有离婚证需要民政局盖章,从而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