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权利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出生取得;通过成立取得;继承取得;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比如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可以通过出生取得。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3、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申请回避、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其他约定可代理的事项。 如果是特别授权,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