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遗产继承中孕妇不会多分财产。只是在遗产分割时须为胎儿保留固定的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该笔保留的财产按照胎儿的遗产进行分割。 一、遗腹子能否继承祖父的遗产 遗腹子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遗腹子的父亲先于祖父死亡的,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还没有出生,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有如何的影响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