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权在什么情况可以变更 |
释义 | 孩子的抚养权在以下情况可以变更: 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同起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义务的,或者与子女一起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是双方协议的变更,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就应当予以批准,即夫妻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变更。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程序是什么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离婚后可以要回子女抚养权吗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当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