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需要见证人吗?——公证遗嘱
释义
    该篇内容主要阐述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遗嘱人不需亲自到公证机关,公证人员至少需有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在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遗嘱人并不需要亲自到公证机关,因为公证员就相当于是遗嘱人的见证人。但是公证人员至少需要有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在场。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拓展延伸
    遗嘱见证人需两个以上,公证处可代劳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见证人需有两个以上,其中一人为遗嘱人本人,另一人为见证人。如果遗嘱见证人无法到场,公证处可以代劳。因此,遗嘱见证人的选择和证明十分重要,关乎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到场见证并具备见证能力,且至少有两个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可以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公证人员至少需要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在场。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9: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