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金主要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单据进行赔偿;2、误工费按照受害者实际误工天数乘以当前工资收入进行赔偿;3、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的差旅费进行赔偿,按实际住院天数进行赔付。 一、其他费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0%乘以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人员车祸后误工费谁赔偿 车祸后误工费应当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