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梗漏诊的医疗事故级别是多少? |
释义 | 心梗漏诊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只需承担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行为。对于漏诊,患者只能追究医院责任,除非严重失误导致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医院需要违反医疗常规规范并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索赔,赔偿标准高于医疗事故。若医生未给患者治疗,无法谈及医疗事故。 法律分析 一、心梗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通常这个不能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重大失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 二、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 医院漏诊应承担违约责任或民事责任。 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比如若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被告的漏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对于漏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还是有可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索赔,这个赔偿标准比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高出很多。 所以如果是当事人心梗看医生,但是医生漏诊,那就不能够算是医疗事故,如果当事人是因为看完了医生在治疗完毕之后发生的心梗,或者是因为当事人心梗去进行治疗,又发生了其他的毛病,才有可能会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医生都没有给当事人做出治疗就无从谈起医疗事故。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心梗漏诊通常不能算作医疗事故。医院漏诊属于医疗过错行为,但若未对患者造成损害或损害结果与漏诊无因果关系,不构成医疗事故。然而,患者仍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依据更高的赔偿标准进行索赔。因此,对于心梗漏诊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只有在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的原因,并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方可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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