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如果名字登记在两人名下,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只有一人名下,要根据贡献大小分割。婚后加上对方名字也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买房,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需按贡献大小进行分割。婚后将对方名字加入房产证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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