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申请律师会见,并可以通过律师申请释放。但具体申请时间和条件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追查刑事责任的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接受辩护人的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有权聘请辩护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人,被拒绝会见辩护人或者无法及时会见的,可以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安排辩护人会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审查起诉前三日以内,作出逮捕决定或者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对于被逮捕的人,应当在审查起诉前十日以内,向其宣告逮捕决定或者取保候审决定。对于被羁押的人,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起诉前十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或者解除羁押决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对于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律师有权会见,并代表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申请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会见,并可以通过律师申请释放。具体申请时间和条件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