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没有法定的具体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一般离婚赔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诉讼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赔偿。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出轨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出轨离婚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出轨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需要根据双方实际协商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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