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吗? |
释义 | 1、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该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三大基本权利: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因此,分红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无论股权多少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有利润却不分红。现实商业活动中,经常见到公司赚了钱也不开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但是大股东可利用自己在公司控制权的优势地位,通过关联交易,高额薪酬等手段变相使用、提取公司利润;当公司连续盈利,没有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分配决议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股东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公司在治理中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不分红时,股东径直诉诸法院,法院会认为,进行利润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属公司内部事务,生产收益,应由公司全体股东决定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如此,就出现公司不分配利润,股东利益被侵害,而救济困难的现实。风险提示:股权回购是风险投资商在无法实现其投资的回撤变现时的一种最无奈的选择,一般由原股东回购所实现的风险投资商的收益都小于该企业成功上市或由风险投资商自己将股权成功转让给第三方。所以,即使在投资合同中设计了股权回购的条款,风险投资商也不能掉以轻心,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协助被投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经营好,以实现最大化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密切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经营者和原股东商议解决的办法,如果需要企业原股东履行回购的义务,也要早与其联系,弄清楚原股东履行义务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以免原股东通过转移财产而逃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