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需要提前告知吗 |
释义 | 员工辞职可随时辞职,若用人单位违法或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费用、培训费用和直接损失。违约责任仅限于专项培训费、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且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过去规定中,扣发工资补偿损失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员工辞职是否必须要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员工辞职时如何结算工资 1、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必要时可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3、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结语 员工辞职需提前通知,但若用人单位违法、违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随时辞职。辞职时的工资结算要考虑赔偿责任,包括支付用人单位费用、培训费用和直接损失等。违约责任仅限于专项培训费、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且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扣发工资补偿损失的金额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以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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