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