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出质意味着有两种情况: 1、大股东缺钱,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 2、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产能,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都有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 一、股权出质主要有以下风险: 1、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 2、未办理出质登记的风险; 3、出质人擅自转让出质的质权的风险; 4、出质人不是股权的有权处分人的风险等。 二、股权出质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质量就像股权转让一样,质权人接受股权质量意味着从质权人手中接受股权的市场风险。股价波动的频率和幅度远远大于传统的担保实物资产; 2、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法律风险现行股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着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则的优先受偿权不同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具有特殊性。 综上所述,股权出质是将公司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