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满足哪些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司股权转让方面受到的限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方式和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同时介绍了上市企业的定义和特点。这些内容主要强调了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和成为上市公司方面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限制,以及上市企业与其他公司的区别和特点。 法律分析 公司股权转让方面受到的限制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2.上市公司的股票需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上市交易; 3.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权)转让方式具体是 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二、公司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为上市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该公司的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公司成为上市公司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什么是上市企业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整卷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上市企业特点如下: 1、上市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企业,但上市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企业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结语 公司股权转让方面受到的限制包括:记名股票(权)转让方式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成为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而上市企业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授权整卷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二款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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