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财产赠与给对方并在赠与时未约定还贷事宜,则在离婚时对该财产进行抵押处理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赠与方对该财产具有产权,因此需要先获得其同意才能将该财产进行抵押;其次,抵押贷款归还后,该财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如何处理,也可以不约定;约定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 物权人有权利对其拥有的动产、不动产设立抵押权、质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 客观上不能实现的合同,无效;这种合同的无效,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