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可以反诉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可以自诉,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犯罪嫌疑人的追究刑事责任,且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一、刑事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 二、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如下: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诉,但对于相关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总之,刑事案件可以自诉,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犯罪嫌疑人的追究刑事责任,且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一、重婚罪是否可以公诉,有哪些规定 1、对于构成重婚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可以对其提起公诉的,同时被害人也可以就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可以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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