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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东林风劳务派遣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什么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务派遣有什么规定
    一、劳务派遣的规定如下:
    1、双方的法律责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方应当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合同;
    2、工资福利。被派遣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政治权利。被派遣方有权参加或组织工会;
    4、派遣单位的义务。包括对被派遣方派遣合同的告知义务,支付工资的义务;
    5、用工单位的义务。包括告知报酬、支付奖金等。
    二、劳务派遣协议的特殊规定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都有什么职责
    1、用人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负责劳动力工作情况的日常管理。
    2、用人单位应告知工人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并提供相关福利。主要是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类工作的派遣工人和非派遣工人实行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制度,同工同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类似的非派遣劳动者,则应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类似职位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应该实施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行正常的工资涨动。
    3、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被派遣工人依法参加集体工资谈判,建立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4、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劳务费用,并在支付证明上注明。
    5、如果工人在劳务派遣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和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应当支付因工受伤工人的工伤保险金。
    6、如果用人单位在派遣劳动者所在地使用特殊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向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并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跟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跟合同工的区别:
    1、签订合同有对象不一样: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是与第三方劳务公司。
    2、福利不一样:合同工是用人单位发放,劳务派遣工是第三方劳务公司发放。
    3、人事不一样:合同工是属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属第三方劳务。
    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员工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以下:
    1、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以前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改制后实行合同管理,员工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后一年内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动视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劳务派遣工实际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构成劳动关系。合同工与其签订合同的企业之间有合同的权益和义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享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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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