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发票丢失补办的方式是: 1、房屋所有人凭借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到售楼处找开发商,开发商审核材料无误后,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所属公司的公章; 2、房屋所有人拟好购房发票遗失的声明,并由开发商在当地市级(县级市)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并公示10天以上; 3、公示期结束以后,房屋所有人携带开发商提供的证明、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材料由当所属地税务机关补开发票。 购房发票又称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发票,就是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发票,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 房产交易是商品买卖的一种,和其他商品买卖一样,需要开具发票。因为房产交易需缴纳一定的税,发票金额即是计税的基础。房产交易往往是个人间进行的,个人无法自己开具发票,因此由税务部门代开。不动产发票也是以后该房再次交易时所必需的凭证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不动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不动产发票》。 《不动产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发票(自开)》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两种。不动产自开发票由符合购票条件的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不动产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不动产发票》。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