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挂靠的公司不给办离职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有义务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公司延迟或拒绝开具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证明应写明合同期限、解除日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此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包括合同履行、解除、经济补偿金、定金退还、办理人事档案等事项。 法律分析 公司具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若公司延迟或者拒绝开具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公司拒绝或延迟开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合同期限、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受理,包括劳动合同履行纠纷、无书面合同但形成劳动关系后的纠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纠纷、劳动合同金融事项纠纷以及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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