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次申请临时牌照提前时间的问题:二次申请临时牌照应提前三天办理相关手续。在第一张临牌到期前三天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开展申请办理,一般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分别是三次当地临时牌照(只限在当地应用),一次跨地区临时牌照(能够跨地区应用)。大约一个工作日就可以申请办理进行,碰到国家法定假日延期。我们在申请办理时应当向工作员表明车子行车的起止和对上一次临时牌照的使用时间。新车临时牌照最长的一种能用多久九十日。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九)本规定所称“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最长有效期“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本规定所称以下、以上、以内,包括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