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具体如下: (1)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质押的财产不能是不动产; (3)出质人与质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质押合同是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5)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质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而质押合同成立的时间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质押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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