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拖延症:公司10天未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遭遇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通过协商、工会调解、劳动监察投诉等途径维权。若以上方式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拖欠工资通常指无故拖欠,不包括自然灾害、生产困难等合理原因下的延期支付。 法律分析 一、公司拖欠工资十天没发工资如何处理? 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维权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进行协商。 2.协商不能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工会进行调解。 3.都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费用大约200-300元,如果劳动者胜诉,全部由公司负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拖欠工资的例外情况是什么? 拖欠工资也就是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30天),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无故拖欠工资不包括以下的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结语 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与公司协商解决、通过工会调解、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逾期不改正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赔偿金,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的例外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经营困难经工会同意的延期支付以及其他情况下的拖欠属于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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