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二)写下事故详细的书面材料。 (三)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对车辆和物品的损失进行评估。 (四)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者主要事故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害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五)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在轻微事故5日内,在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故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公室参加调解。 (七)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调解,期限为30天。携带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或定残之日起调解,期限为30天。携带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残疾评估证明等,严重残疾的还携带家庭状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支持证明材料。 (九)死亡的,从确定丧葬事宜之日起调解,期限为30天。家属携带各种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支持、家庭成员等证明材料。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十)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文件。 (十一)调解期满,二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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