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孩子是否与抚养费息息相关?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不给探望孩子不能不给抚养费,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不让探望孩子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可下达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根据孩子年龄和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分析 一、不给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给探望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另一方不可以以此为由不给抚养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而言,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或者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视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不让探望孩子的办法是: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对方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进行配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三、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什么 1.探望性探望。这种探视方式即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探望子女。这种探视方式主要适用于三岁以下易受环境影响的孩子,此时他们身体和智力发育才处于开始阶段,需要更多的保护。 2.逗留性探望。这种探视方式是指探视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探视权人领走并与孩子单独短暂相处,最后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这是一种时间较长的探视方式,适合于三岁以上的孩子。此时的孩子正处于认知世界探索世界的阶段,与父母长时间接触和相处更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给探望孩子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不配合行使探视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在行使探视权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来解决不让探望孩子的问题。法律规定了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以满足孩子的身心发展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