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我是外地的想诉讼离婚,具体的地址在哪呢?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当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要提供当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暂住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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