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权益是否仍然有效 |
释义 | 合同被撕毁后,视为放弃对方追究责任的权利,合同失效。但需注意提供证据证明撕毁时间,以免对方否认合同在签字后撕毁,导致合同生效。法官只能依据证据判断,法律正义与生活真理不同。小心行事是上策。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规定只要他的那份合同存在就一定有效,他已经撕毁了合同,视为放弃了对你追究责任的权利,他手里的合同没有效力了。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果已经实际履行,视为事实合同关系,有效。 一方故意撕毁自己保存的合同书,不负法律责任.但合同是存在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就是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在你撕毁合同文书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在该合同书上签字。根据上述规定,此时合同并未生效。 另一方面,你撕毁合同的行为,说明你已经改变了态度,不再认可该合同书上的内容了,换句话说,该合同书上记载的内容不再是你的真实意思的体现了。这种情况下,虽然最终合同文本上有双方的签字,但是对方将该合同书修补好有签上字的行为,只能看作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产生有效的合同。 但是,有一点对你非常不利。就是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一切。虽然从道理上讲该合同是无效的,可是假设在诉讼中,对方否认你陈述的事实的情况下,你可能很难证明对方签字是在你撕毁合同书之后。而一旦法官作出判断,认定你是在双方签字之后才撕毁的合同书,则合同将被认为已经生效。 法官不是上帝,他只能看到能够被证据证明的事实。法律程序上的正义未必就是生活中的真理。作为当事人,小心行事才是上策。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尽管一方撕毁了合同,合同的有效性仍然存在争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在撕毁合同之前,对方尚未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合同并未生效。然而,在法律诉讼中,证明撕毁行为发生在签字之前可能存在困难。法官只能根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做出判断。因此,作为当事人,谨慎行事是上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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