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小孩上户口的证件有: 1、孩子的准生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母亲的户口卡以及结婚证; 3、婴儿父亲的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如果孩子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应当出具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凭证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