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决文书生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依法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回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答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