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且能够自主自由地表达意志即精神正常以及不被强迫,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同时还需要以下材料:(一)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二、离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一)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四)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