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释义 | 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三)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四)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五)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六)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的特别严重的情形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 4.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强奸罪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属于强奸情节特别严重的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罪中怎么算情节特别严重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怎样处罚? 强奸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盗窃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指什么 盗窃罪中盗窃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包括: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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