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人拖欠房租,经出租人给予合理期限后,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收不到租金还可以不锁门吗 出租人收不到租金经催告可以锁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出租房屋合同已签迟迟不给钱怎么办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律如何规定的呢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1、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不再续订租赁合同; 3、承租人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在出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6、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