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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调解的具体期限需要多久
释义
    交通事故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达成调解的还应当签署调解书。之后双方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车祸后何时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调解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二、交警队划分责任需要双方在场吗
    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都在场,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不处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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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