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未判决怎么处理 |
释义 |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未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自然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应通知保证人、执行机关。 二、盗窃罪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有什么 盗窃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况是:盗窃金额不大,没有足够的证据或事实不清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三日内将执行收据送达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不批捕放人要家属签字吗 检察院不批捕放人可以不用家属签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而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 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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