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包括离婚前的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下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主要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裁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平等分担。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债务责任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债务的分配。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协议所产生的,一般会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分担;如果债务是一方单方面产生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该由另一方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总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基于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平等分担,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和债务责任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分配债务。根据具体情况,按双方约定或法院裁决承担责任。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基于平等、公平,根据具体情况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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