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遗嘱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公证可以增加遗嘱的公信力。遗嘱的有效要件有: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一、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