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一般单位缴纳20%,个人缴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该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有关,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无关。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