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4.难产增加15日;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生育医疗费包括女参保人员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女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l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报销生育保险: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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