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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判主刑只判附加刑
释义
    

法律主观:
    


    不,执行附加刑的时间取决于执行附加刑的具体类型。刑法中的附加刑主要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下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悔改;(3)无再犯罪的风险;(4)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地点,联系特定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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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