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砸别人车辆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具体内容如下: 1、犯罪分子故意砸别人车,是属于故意毁坏别人的财物,犯罪分子应当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机关应当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2、如果属于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主观目的的随意毁坏公私财物也自然包括别人车辆,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则以相对较重的量刑罪名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 1、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