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没有经过批准,不可以使用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相关知识:刑拘之前公安机关没收手机卡干啥用刑拘之前公安机关没收手机卡,是作为证据和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或者泄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