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合法过继手续的,过继子享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遗产。过继子应承担的义务是赡养老人、探望老人的义务。当过继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过继子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