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登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依法行使解除权,则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行使单方面的解除权等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对方可以采取登报通知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