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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延期办理要什么样的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1、需要的材料: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居住证延期、变更、补办申请表》;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军官证等;原居住证;2张一寸的近期彩色证件照。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居住证续办流程: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符合条件的,派出所窗口制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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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