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多少合适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业委会的人数应为单数,在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一、没交房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没交房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有一定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人数为5至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委会成员需要在小区公布嘛 业委会成员需要在小区公布。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成立业委会筹备组具备什么条件 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是需要由业主代表若干名、社区代表、开发商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中各一名组成,总数必须为单数,而其中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业委会筹备组是为了争取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应享有的权利,专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临时组建的班子。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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