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供暖不到18度,退费需要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与供暖公司进行协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供暖不到18度的退费解释如下:室内温度为18度,正负偏差为2度正常。如果温度达不到,需要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果确实不符合标准,费用将根据实际不符合标准的天数退还。供热企业或换热站管理单位定标准或约定温度的天数,供热企业或换热站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不符合标准的天数向用户退还热费,并按照供热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