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提供基本资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另外,如果申请人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证件,这样就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二、详细营业执照申请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之后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