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服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怎么办 1、不服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派出所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