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房屋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房屋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民法典规定房屋过户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缴纳税收并办理维修资金转移。提交相关资料后,领取证件并进行国土过户登记。卖方和买方需提供身份证等必要资料。赠与过户存在高税费,不建议使用。农村房产证更改户主需到房屋备案单位办理或补办手续。注意农村土地整合补偿事宜。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房屋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又称为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的种类又:买卖、赠与、继承。你要过户可以选择前两样。 办理方法是: 1、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应缴税收。 3、到房地产维修基金部门办理维修资金转移登记或缴纳维修资金。 4、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件。 5、领取房产证后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土过户登记。 需要资料: 卖方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权证等。买方需要身份证,如需要办理共有人同时提交共有人身份证。卖方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如果是单独所有也没有隐形共有人的可一人办理。买方办理共同共有的提交请属关系证明。 特别提醒: 最好不要用赠与,因为赠与过户的房产在二次交易时税费非常的高。 二、农村房产证更改户主在什么地方办理 如果有正式国家发的产权证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丈夫、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按人头均分。如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只有同户籍的有权继承(使用权)。如果想把名字改为儿子的,由户主和儿子到房屋备案单位办理即可。但是如果房子无任何手续可到村或乡政府补办手续(很重要,涉及到农村土地整合补偿大事千万别马虎)然后再办更名事宜 拓展延伸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是指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即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转移文件。其次,转移方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的规定,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确保新的所有权人能够合法享有房屋的权益。此外,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和手续费用。总之,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房屋所有权转移是一项涉及多个程序和要求的法律事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移方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转移文件。此外,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和手续费用。这些程序和要求的存在旨在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房屋转移的合法有效。因此,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和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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